机构设置

    机构设置

    当前位置: 部门首页 >> 机构设置 >> 正文

    资金结算室岗位职责

    发布时间:2016年06月02日

    1.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,确保学校各项资金的安全、完整。

    2. 负责校内各开户单位办理资金结算业务,并监督各开户单位合理使用资金。

    3. 负责学校及校内单位银行账户开立、变更、销户和年检工作。

    4. 负责学校及所属开户单位的对外结算业务。定期向领导提供资金活动分析表,协助处领导做好融资、筹资工作,控制资金管理潜力。

    5. 负责及时提供各类金融信息,以便处领导随时掌握金融活动,为学校决策提供可靠依据。

    6. 保护存款人利益,维护其自主使用资金的权力。

    7. 坚持以人为本,以教学科研为中心,以优质高效的服务质量为开户单位办理各项结算业务,方便开户单位。

    8. 坚持资本保全原则,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宗旨,调节资金余缺,管好用好资金,提高资金利用率。

    9. 对各开户单位的活期存款,参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支付利息,按季结算。

    10. 统一印刷办理业务所需的各种内部专用凭证,专门用于校内开户单位的货币资金结算。

    11. 做好本室防火、防盗等安全工作。

    12. 完成领导分配到其他工作。

    地址: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邮编:030024  电话:0351-3176196  版权所有:beat365(正版)英国上市公司官方网站-beat365.com